代理保密协议
本代理保密协议(以下简称“本协议”)由申请人(以下简称“受让人”)与Fay Villa Roma一期开发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关联公司订立。
1.
保密信息:接收方理解,其获取敏感项目材料、财务数据及法律文件(统称“保密信息”)的权限,仅限于为潜在投资者评估该项目之目的。
2.
保密条款:接收方同意对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,未经事先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、复制或传播该等信息。
3.
免责声明:所有材料均按“原样”提供,不作任何关于准确性或完整性的保证。
4.
期限:本协议自提交之日起三年内有效,或直至相关信息公开为止。
收件人声明,对本协议的电子接受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电子签名。